[情人节专辑]曾经爱过
浑浑噩噩地将大学生活开头的两个月打发掉后,戈多终于开始决定写点东西了。在过去的两个月里,戈多简直犹如过冬的蚂蚁般迟钝,慵懒,空虚和不可救药。戈多躺在现实的岸边,看洪大肮脏的时间之流从身旁而不可阴挡地流过,感到一种致命的绝望感无所不在。整天面对一些无聊的琐事,让人觉得浪费时间也是如此无趣。戈多已决定写一篇小说,小说的题目还没想好,但大致情节已经成形。戈多原本以为会下笔文如泉涌,哪知一个开头就写得艰难无比,使得戈多烦躁欲狂,一笔下去登时划破三张稿纸。
戈多在学校里一直是风头甚健的人物,但他的文名比他的名字知名度大得多。每次考试他的作文分数都高得难以置信,气得一群同样自命不凡的家伙大骂阅卷老师吃错药。甚至有一群单纯的小女生将他的文章拿出COPY,竟相模仿,竟份份获得高分,于是对戈多更加狂热崇拜。
真正令戈多名声大噪的是那次市里的征文大赛。在复赛场上戈多只用了一个小时就写出了一千五百字,早早交了卷却又不能出考场,只好自己跟自己下了一个小时的五子棋,结果揭晓令所有人大跌眼镜,戈多和市长的公子并列一等奖!但谁都知道市长的公子平时写作文都在最低分之列,他能得一等奖原因不言自明。自此戈多成了万众瞩目的人物,大有“平生不识戈多,简直等于白活”之势。戈多也不负重望,在好友林越的怂恿下寄出几篇稿子,发表在几家有份量的刊物上,算是绵上添花。
高考时戈多发挥失利,但分数也足够他进这所历史悠久的名校,可惜没能到中文系,而去学了英语,不免令戈多遗憾愤恨不已。
1
这个周末,戈多闲极无聊,躺在床上呼呼睡去。猛然被刺耳的电话铃声惊醒,迷迷糊糊地发现室友都己不知去向,只好爬下床去听电话。“喂,是戈多吗?……老地方见!9:30.”戈多放下电话狠骂了一声,定睛一看己是9点多5分,赶紧穿衣洗漱,然后狂奔而去。
尽管戈多一路狂奔,还是没能在9点半前跑到星海广场的那座“大笨钟”下。戈多气喘吁吁地打量四周,没有伦眉。身边都是衣着入时的同龄人,不时有女孩子出现,然后和等着的男朋友离开或者拥抱。戈多皱着眉头看表,己是9:40.并不是他这人没有耐心,而是他实在恨等待,当然这和他以前的经历不无关系。那次他在冷雨中等了孙小涵两个钟头,只等来她一个传呼:因雨不能前去,见谅!气得戈多把伞扔了,淋了好一场雨,为此高烧三天,都爬不起床。因此戈多恨上了等人,连写作时都不肯用“等待”这个词。
就在戈多的眉头快要拧断的时候,他看见了伦眉。
伦眉穿一条发白的牛仔裙,罩衫小巧怡人,胖头鞋,黄黄的头发编了许多小辨,双唇乌青,像童话书里的小女巫,笑嘻嘻地瞪他。
“你迟到了。”戈多的气消了大半,但仍直通通地扔过去一句。直率坦言是许多人喜欢戈多的原因之一。
“谁说的”我早就到了,就在对面。“眉指了指对面伊时代的大橱窗,”我在里面看着你。“
“不是说在这里吗?你跑对面看我干什么?”
“哼,谁让你9:33方到!再说,这样不是挺好玩吗?”
“好玩?”戈多的表情十分僵硬:自己什么时候变成玩具了?现在的女孩真是要命,哪还需要别人来保护爱惜?在她们面前,男人保护自己还来不及。对她们不敢丝毫大意,没见满街流淌的情歌,全是男人的心碎故事吗?都是不小心中箭被暗算的。
“开玩笑嘛!别那么一副幼小心灵受到伤害的样子。”伦眉扑上来,用小手将戈多的眉峰展开。
受不了!戈多在心里低低地呻吟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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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眉是校队的鼓手,敲起鼓来满头小辫子飞舞,技法娴熟,疯狂无比。音乐系,大二,却和戈多同岁。
戈多受校刊主编之托,为伦眉写一篇人物专访,两人遂然相识。那篇专访写得十分之好,并附有戈多写的一首诗,与照片上伦眉敲鼓时张牙舞爪的样子真是绝配。伦眉感激万分,特地为戈多一个人敲了两个小时的架子鼓。
他们就开始了来往。
戈多常常为伦眉一些古怪的举动头不痛不已。譬如戈多那次不小心踩了伦眉的脚,戈多连说抱歉,伦眉不依不挠,说只道歉怎么能够,戈多只好屈从,问伦眉想怎样解决,伦眉歪着脑袋想了半天,却突然在戈多白色的耐克鞋上踩了一脚,在戈愣神的当儿,伦眉又在他的另一只鞋上踩上一个黑乎乎的鞋印,说是这样方显得对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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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Last edited by 等待戈多 on 2005-2-15 at 04:22 [/i]] 3
他们俩肩挨肩地从在“标新立异”店里。伦眉吃着果冻布丁,这是她最喜欢吃的甜点,而戈多却永远是一杯咖啡,从不加糖。
标新立异离大笨钟不远,里面稀奇古怪,桌子凳子都是竹器,摆设大都是草编的,还悬着一串红辣椒什么的。每张桌子相隔挺远,不像其他店,恨不得每寸地方都放张桌子,连旁边桌子上的人打哈欠也能听得清楚。这是戈多同样喜欢这家茶室的原因。
伦眉歪过头,朝戈多的耳朵吹口气。她总是这样淘气,连一起吃东西也不肯坐对面,非得坐到戈多身边来,显得另一边空荡荡地。
“你记不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穿什么衣服?”戈多不记得了,当时给他印象最深的是那些坠满银币的小辫子和紫色的指甲。伦眉接着说:“我记得你的打扮,就是今天这套衣服。我喜欢你穿这套灰色的休闲服,真是又帅又酷!”她说得那么热烈,戈多不由觉得自己记不住她的打扮真是不够意思。 4
和伦眉在一起的时候,戈多偶尔会一阵恍忽,一些往事在心间弥漫开来。有时会有一些伤感,觉得自己永远错过了什么,想到这儿,便会有一个人的影子忽闪而过,每次都只那么一瞬,却使他长久地心酸疼痛。伦眉的单纯与快乐仿佛一面巨大的镜子,照出他的无聊与倦怠。戈多是多么喜欢和伦眉在一起啊,一起疯狂,一起浪漫,有点儿神经质地大笑,惜字如金或缄默如铁,掏出口袋里仅有的五块钱买一碗牛肉面然后分而食之……只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戈多不禁悄问自己:你真的爱伦眉吗?这种自问使戈多意识到自己永远难以摆脱孙小涵的影子,如果他的心被另外一个人占据,那也只能是另一个孙小涵,而不可能是伦眉。
但毫无疑问,戈多是喜欢伦眉的,也只有伦眉方能填补他生活中出现的巨大空隙。喜欢她的小辫,她的笑,她的呢喃低吟,她的味道,她的一切,喜欢和她耳鬓厮磨。但戈多不想伦眉成为她的女朋友,这对他对伦眉而言都是不负责任的,无疑会不可避免地带来伤害。可戈多绝不忍心伤害伦眉,他知道,在伦眉疯狂的举动之后,有着一颗比常人更加敏感的心灵。
那么,应怎样才能让伦眉既不过份走近而又不伤害到她呢?戈多陷入了苦恼。 5
戈多开始对伦眉有点若即若离,有时难免做得有点儿过火。伦眉也不生气。张大眼睛:“你是否有什么难言之隐?说吧,没什么,我很现代,我能理解。”
“什么乱七八糟的?”
“你受过感情上的挫折?”伦眉不管不顾。“如果你真的旧情难忘,那也没关系。对她如何我不管,只要你对我好点就成。要不你就拒绝所有女人,这样我也就可以平衡了。”
戈多的心皱了起来。伦眉看了看戈多的脸色,满有把握有些得意地说:“瞧,我说对了吧?可是,你爱过一个女孩,后来她离开了你,你就再也没有爱的渴望了?哇,搞不懂,就这样让她将你从精神上给阉了?”
戈多的脑子都抽筋了。真他妈受够了,她总是那么没心没肺,理直气壮,咄咄迫人,什么都敢问什么都敢说,而自己像受审般的有问必答,凭什么?只因她是音乐系的,整天和一帮所谓前卫的精神错乱者混在一起?真是见鬼!
伦眉将戈多的面前的咖啡杯抢了过来,喝了一口,苦得脸都皱起来。“反正我是喜欢上你了,别瞪眼,我是认真的。哎,其实我很好哄的,打个电话,送支花,吃点果冻布丁,写点小情书,再就偶而出其不意地等我那么一下,我就高兴得不得了。以后你要是不想要我了,即使和我上过床也没关系,先打声招呼,我再也不会来烦你,顶多灌点酒哭个死去活来……”
戈多的脸色变了,掏出钱扔在桌上,一言不发而去。伦眉吓坏了,赶紧起身一声不吭地跟在后面。戈多回过头恶狠狠地说:“你跟着我干什么?”伦眉吐了吐舌头,“我是你的小尾巴吗,再说你又没讲不要我了。”
戈多哭笑不得,表情僵在脸上。
“呜啦,你可是笑了啊,这就说明你不生气了,对不对?”伦眉扑上去,在戈多的脸上“呗”了一口。
戈多莫名地有些心碎,他紧紧地抱住伦眉。“这就是伦眉,单纯而快乐的伦眉,令我心碎的伦眉。和孙小涵一样,时时会让我想到心碎与甜蜜的伦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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戈多已有几个月没有收到孙小涵的信,电话当然也不会有一个,因为他们约定只用书信联系的。
戈多翻出那只写了个开头的小说,《曾经爱过》。几个月了,仍只写了个开头。如同他和孙小涵之间的故事,只有个不长不短的开始,然后停顿,空格。
事实上,戈多和孙小涵同班三年,话却没说多少,他们俩个只是相互欣赏,纯柏拉图式的。只不过见面时笑一笑,却不说话。有一次戈多看到孙小涵在前面走,紧跑几步和她并排,想找几句话说,却只叹了口气,又“噌,噌,噌”窜到前面去了。这种冰封局面直到临近毕业每个人都泪眼婆娑地在别人的同学录上写赠言时才有所改变。戈多望着那些分外温暖但又极有分寸的文字,心里几分欣慰又有几分伤感。自此两人开始说话,少而随意但气氛已变得融洽轻松。毕业后孙小涵去了北京,两人分居异地,相隔千里,只能鸿雁往来。
两人都曾在对方最失意时给予及时的至关重要的帮助。戈多无法猜度他们的“短暂”交往给孙小涵留下些什么,但孙小涵绝对不会知道,在戈多往事的合订本里,她己成为灯火通明的插图。 7
戈多的小说写得艰难无比,自己看了都捏鼻子,只好暂放一边,改写一些散文,倒是捷报连传——寄出去都被采用,在大大小小的报刊上登出来。有时也写篇报告文学类的东西,但反响平平,就开玩笑说写伦眉时将文思都耗尽了,惹得伦眉眉开眼笑。
伦眉永远是阳光灿烂。音乐系课程很少,只让你在下面多练,但伦眉显然得天独厚,随便敲一曲都会让那个同样疯狂的年轻男教师大起知己之意,平常考试即时表演总给伦眉最高分,理论课虽差点,但那教师坚信书本是死的,实践出真知,熟能生巧,于是就让伦眉顺利PASS掉了。于是伦眉经常邀戈多逛街。戈多写小说写得正烦,只要没课,戈多会欣然应允,手拉手一条条街走过去,买一大堆打折唱片回来,在那个乐队专用的大房间里听。那些纯粹的,歇斯底里的,疯狂的,干净的音乐瞬间将他们淹没,他们在如海的音符里浮游如鱼,并唏嘘感动不己或为之疯狂。不明白这么好的音乐却要打折出售,那些无病呻吟如大便干燥的音乐却价格极高照样销量惊人。 8
日子如水滑过,倏忽两年。
其实,岁月流逝给戈多的感觉更像大江行船,所经历的往事犹如两岸风景,或怡人,或怪异,或温柔,或险恶,或突兀,猛一回首间,己是千帆过尽,万重烟水,让人心中平添一份沧桑之感。而邂逅陈丹,则是戈多生命中一个妙不可言但又突如其来的拐弯,峰回水转,陈丹便如一座秀丽的山峰兀立在戈多面前,再也回避不过。
陈丹是一个中文系的女生,戈多知道她的时候,陈丹已即将毕业离校。那还是林越,在一本知名杂志上接连两期都发现本校中文系一名叫陈丹的女生写的文章,字里行间透出阳刚飒爽之气,心中忽动,起了结识陈丹的心思。
林越永远是一个不安分的家伙,或许,不安分是他中庸的性格里惟一的亮色。在高中就以制造新闻大出风头,后来又和戈多一起考入这所名校,又进了德语系。此系实力雄厚,大三时便有出国的机会,前途无量,于是德语系的混蛋们平时都抬着下巴走路,傲气*人,让人忍不住想朝他们那可恶的下巴上揍一拳,当然到目前这种事还不曾发生。林越平时对别人也是牛*哄哄的[女孩子除外],但对戈多还如从前般客气。两个飘摇几千里到这所学校来,开始时举目无亲,遂走得更近,感情更深了一层。
林越将去见陈丹的前奏排演得冗长无比。穿那套衣服,送点什么礼物,第一句话该如何开口……弄得戈多都跟着他神经兮兮。最后还是戈多高明,写了一首小诗:A quiet girl and lovely
Long I‘ve been yearning for her
Though I coundn’t search for her
But I have been earnestly demanding her .
静女其殊
悠悠我思
虽不能至
心向往之
诗虽短但其情却真,正是“此中有真味,君自体会”,林越连呼“奇佳妙文”,又用德语翻了一遍,最后索性把大学里所有设课的语种:中文、英文、德语、韩语、日语、法语、俄语、拉丁语都搬了来。本来只有四句小诗,倒让他洋洋洒洒了两页纸,戈多笑拊:没准那个陈丹以为重磅情书飞临,打开一看,满纸的花里胡哨,却翻来覆去只那么四句,顿时大失所望……
林越去看陈丹时,理所当然地拉上了戈多。事实上除了戈多和伦眉逛街时林越不跟过去外(有时偶而也会拉上他),所有时候林越和戈多都狼狈为奸地呆在一块,连做坏事时都共同密谋。许多人想和戈多或林越结识,见他俩的感情花岗岩一般,水泼不进针插难入,只得做罢。
等见到陈丹的时候,戈多登时明白林越肯定事先调查过陈丹,但他的那一番前奏还是显得有点*之过及。戈多一看就知道,陈丹是属于那种极渴望爱情却不相信一见钟情,渴望轰轰烈烈却对不经意的温柔念念不忘的女孩——对有着和自己相似性格的女生戈多有着致命的直觉,陈丹己是大四,多少已有了点来自社会的某种气息。一双大眼睛亮如繁星,微一眨动仿佛有水在流动;很漂亮的一袭长发;样子很好看,不像社会女郎那么妖饶,也不像知识女人那么自命不凡,柔和高傲的象牛皮糖那样,几乎百折不挠,又散发着香喷喷的簇新气息。那是戈多十分熟悉的神情,也是孙小涵脸上的神情。
陈丹冷漠而有礼貌地接过了那两页纸,打开,轻轻一瞥,眼中一亮,但随即垂下眼睑。戈多注意到,她的睫毛因太长而显得有些稀疏,一身洗得发白的套装,朴素得体,使她身上有一种说不出的高雅韵味。后来戈多注意到,陈丹老是穿着这身套装,勿勿穿行于这所冷漠而热烈的校园中。
林越显然缺乏应付和女生初次见面的经验,戈多也是如此,只好看林越尴尬地站在那儿,难发一言。陈丹自始至终都是冷漠加沉默,等林越语无伦次结结巴巴地说想请她吃饭时,她竟又一言不发地走掉,把戈多也差点气疯掉。
戈多在林越的记事本里翻到了陈丹的电话号码——这他早就料到林越会有陈丹的电话。拨过去,“你以为你是谁?人家那么热情地邀你吃顿饭,不给面子也就是了,竟一言不发扬长而去?你以为你是公主啊,也就是他对你有点意思而已,实际上你只不过是刚从柴堆里爬出来的灰姑娘而已……戈多的嘴比他的笔头也差不了多少,一番恶毒又不带脏字的臭骂盖过去,陈丹在那边肯定还云雾罩里,戈多已把电话挂了。
9
戈多的几篇文章被校报编辑推荐到市报文化专版上,不久市报的约稿信便寄了过来。戈多那时正忙着准备各种考试,无暇顾及,只好做罢。戈多平日里乱涂乱抹,花费不少精力和时间,又经常和林越胡作非为,和伦眉逛街约会,用在学习上时间已少得可怜。虽然他已决定违背老爸的意志,只混够及格就成,但这对他而言也是件吃力的事情,临近考试便只好挑灯夜战,整天熬得眼红红的。
这天戈多正背单词背得不知今夕何夕,舍友说有电话过来让他到标新立异店第四号桌,是个女的。戈多以为是伦眉,闯进去一看却是个不认识的女人,登时怔住。那个女人伸出尖尖的手,手指甲上涂满了鲜红的蔻丹:你好,戈多!我是市报的编辑,梅芳。
戈多镇静下来,握住梅芳的手指头摇了摇,坐下。
“我找过你的朋友林越和伦眉,知道你是个爽快的人,那我就直说了。”戈多有些惊诧地仔细打量这个穿戴出格分外妖饶的女人,一个极圆的烟圈从她性感的双唇间飘出,经久不散。“她抽烟的样子很好看。”戈多在心里说。戈多曾会过许多编辑,大都是些老头子或中年妇女,偶而也会有年轻的,但无一例外都是阴郁的。给人一种压抑感,仿佛在明媚的春光里有一片树叶的阴影恰好投在了你的眼睛。但眼前的这个女人是那样的鲜亮,妖饶,如一枚红樱桃。
“市报的文化专版由我负责,我想买下你今后一年中的作品的全部刊登权。稿酬是平常的八成,但如果反响强烈的话,奖金从优。”
戈多回过神来,这种稿费事宜他早已驾轻就熟。“你所讲的反响强烈是一个怎样的概念?”
“以读者的反馈来看,如果每天收到读者的来信或电话超过三百人次——有些文章也曾收到这样的效果,奖金将是稿酬的两倍。”
戈多怦然心动。在上大学以前,戈多一直是羞于谈钱的,如同学借去,是死活不肯开口讨的。当然那时手里最多有几百块,借出去的也不过十几块,就是丢掉也无关紧要。但现在手头上有了几千块,且大学里花钱的地方举不胜举,有时你简直弄不明白为什么要花这笔钱。且这个城市消费水平极高,戈多开学时带来的钱已穷于应付,杂志社的稿费总是一拖再拖,难解燃眉之急。而报纸的稿费却是天天有的,如果能写得足够好,戈多就不必再吃方便面吃得胃痛了。
“好的。但这几天我正忙考试,我先把近期写的东西都给你,你捡合适的发,等忙过这几天,我再正式和你签约。”戈多说完,站起身要走。
“怎么?连喝完这杯咖啡都不行吗?”
戈多只好坐下来端起杯子,抿了一小口。哦,苦咖啡,这女人连这都问清楚了。戈多重新打量眼前的这个尤物,烟雾缭绕中,他感到微微的眩晕。
10
戈多和伦眉还是经常出去逛街,一块儿听唱片,一块儿去标新立异,但戈多感觉他俩渐渐有疏远,再也不能无所顾忌的疯狂了,伦眉对他也少了点稀奇古怪的举动。戈多想,一份情感在达到某种极致后,注定要转向一次低潮。现在他和伦眉的状态,与其说是依然如故,倒不如说是惯性,是一种潜在的惯性使他们彼此难以割舍。
戈多的考试成绩免强及格,但他并不在意,只要不影响他毕业时拿到学士证书就成。最近他忙于写东西,由梅芳策划的“戈多快语”专栏十分成功,反响空前,报社的电话热得难以打进,信件也如雪片般飞来。戈多因而获得了不菲的酬金,生活窘况得以缓解,并可以拿出一些来给伦眉买了几只古拙的银手擢,伦眉戴起起来显得十分鲜活。两人好像重新回到了从前,感到了巨大的慰藉和源源不断的快乐。
戈多抱着伦眉,轻轻地咬着她圆润如水滴般的耳垂,低低地说:“伦眉,做我的女朋友吧。”不知为什么,说这句话时,戈多感到莫名地伤感,竟哭了。
伦眉的身子轻轻而不可遏止地抖起来,双肩耸动,终于忍不住哭出声来。戈多的心中又飘过一阵刺痛:“伦眉,她等这句话等了多久?”戈多想起了伦眉种种的好,每一句话,每一件事都费尽心机,只为了能讨得他的快乐,事事忍让,显得没肝没肺,但谁又知道,她在暗夜里独饮过多少泪水?戈多的心痛得缩起来,他喃喃地道:“伦眉,我的伦眉,其实我在心里早就承认你是我的女朋友了,只是才说出来而已。从今天起,你是我的,你是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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